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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到网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


    第一章概述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点到网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点到网平台正常经营秩序,实现卖家店铺规范化运营,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点到网入驻协议》、《点到网开放平台总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卖家违规管理规定


    第一节严重违规行为说明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点到网网站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出售假冒商品:是指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出售假冒商品且情节严重,每次扣100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违反本情形的卖家,点到网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市场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公示警告、关闭店铺等)。

    2.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卖家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100分。

    3.盗用他人账户:是指卖家盗用他人点到网账户,涉嫌侵犯他人相关信息、财产权的行为。每次扣100分。

    4.骗取他人财物:是指卖家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每次扣100分。

    5.泄露他人信息:是指卖家未经允许发布、泄露、散布他人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6.扰乱平台秩序:是指卖家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点到网平台规则或市场管理措施的行为,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点到网官方资源的行为。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出现违反本条所规定行为的,限制参加营销,且点到网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屏蔽、店铺关闭、限制发布商品等市场监管措施。

    7.恶意骚扰客户:是指卖家在交易中或交易后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买家,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7.1卖家在沟通过程中或者在评价以及补充回复中等使用任何形式的有人身攻击、侮辱性等不文明的语言,首次警告,第2次扣12分,三次及以上,扣25分

    7.2卖家诽谤、骚扰、跟踪、诋毁、谩骂买家以及使用任何引起买家不满的字句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买家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

    8.虚假交易:虚假交易,是指卖家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商品评论等,妨害、干扰买家购物权益的行为。这种不正当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自买自评、第三方炒作、空盒等。卖家发生虚假交易的,点到网有权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具体参照第二章第三节违规处理中“虚假交易”的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

    9.发布违禁信息:是指卖家发布《点到网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依据《点到网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执行。

    10.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通过点到网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平台允许的商品。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扣100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情形:

    10.1未经平台允许的品牌的商品;

    10.2不配合提交资质(商家资质不具备该商品经营权,发布超范围经营的商品)除资质造假外,商家不配合提交符合平台规则的资质材料,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0.2.1 未按平台要求时间更新、提交符合平台要求的最新资质的

    10.2.2因卖家行为引发行政机关调查或法律诉讼的,若卖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会员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拒不配合提交相关资料等情形对于不配合提交资质的卖家,点到网还可对卖家采取警告公示、商品下架、限制发布商品、暂停店铺服务、店铺监管违规处理措施。

    11.不正当谋利:是指卖家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1.1卖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套取点到网发放的礼券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且点到网有权作废卖家未使用的礼券并向卖家追偿与其已使用礼券金额等额的钱款。

    11.2卖家或卖家工作人员向点到网员工及关联人士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商家付款的旅游、言情及个人服务等。卖家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100分;

    11.3卖家向点到网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的,每次扣100分;

    11.4卖家向点到网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卖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25分。

    12.商品质量不合格:是指开放平台卖家商品品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开放平台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形,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监督部门抽检、点到网抽检、客户投诉、平台管控等;

    12.1鉴定为假冒商品:依据《点到网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严重违规第1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每次扣100分;

    12.2判定为假冒材质成分:是指卖家对商品材质或成分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损害买家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每次扣100分;

    12.3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是指不合格项目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如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重金属、致病菌、农售药残留等,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每次扣100分;


    第二节一般违规行为说明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1.滥发信息:是指卖家未按《点到网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及点到网开放平台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卖家后台公告、帮助中心、点到网行业运营标准)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1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点到网有权对商品执行降权、下架、屏蔽、删除商品信息等操作:

    1.1.1在商品评价回复 、网友讨论圈、晒单贴、问答贴等发布广告信息的(发布商品信息为解答用户问题的不算违规);

    1.1.2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

    1.1.3刻意规避商品SKU设置规则发布商品的,如乱绑sku等;


    1.1.4错用、滥用关键字或词:是指发布的产品或信息所使用的关键字/词错误或重复(包括商品广告词),造成客户购物困扰,但未涉及到虚假宣传或描述不符的,除下架、删除、屏蔽商品外,还将对商品进行搜索降权。

    1.2发布商品信息错误,下架、删除、屏蔽商品信息。

    1.2.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1.2.2商品标题、图片、物流方式、价格、运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1.2.3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1.2.4所发布的商品与类目或商品属性不符的

    1.2.5商品标题、图片、主要参数、标识标志等信息未按照《点到网行业运营标准》发布的;

    1.2.6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点到网开放平台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1.3发布不当营销类信息:在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面、活动页等页面中出现或者利用客服qq、短信或配送包裹等形式推送“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客户进行“好评””的营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现、好评返现、好评免单、好评返红包、好评返优惠券等。每次扣2分,删除违规信息,下架、屏蔽商品。

    出现上述滥发信息行为的,点到网除上述扣分、删除信息、下架商品、问题商品永久下架、店铺降权、屏蔽店铺外,可按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店铺监管等处理措施。

    2.发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是指为了避免对买家造成骚扰,禁止卖家在点到网页面发布第三方信息或通过点到客服qq推送第三方信息以及在实物包裹中包含第三方信息的宣传内容。第三方信息包括非点到网购物链接、非京东客服qq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其他付款方式、二维码等信息;

    2.1如在商品页面发布第三方信息的,下架、删除商品,每次扣6分;第四次起按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每次25分。

    2.2如通过上述渠道发布或推送第三方平台信息引导买家在点到网以外进行交易的,按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每次扣25分。

    3.延迟发货:是指卖家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买家发送商品,损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标错类事件涉及的商品除外)。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卖家延迟发货(非货到付款订单以系统记录的买家付款成功的时间/货到付款订单已成功提交订单的时间开始计算时效),每单扣1分,但7日内累计不超过25分。除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外,卖家未按照发货时效要求发货的:

    3.1买家下单成功后24小时内,卖家未将买家订购商品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点到网系统的(以点到网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3.2买家下单成功后48小时内,买家查询不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的(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3.3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卖家应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实际未在3.1、3.2约定时间内发货的。

    4.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或点到网开放平台规则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4.1违反了点到网开放平台服务协议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障要求的,每次扣12分;

    4.2加入点到网营销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发货时间以延迟发货标准执行)向买家履行的,每次扣12分;

    4.3卖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8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3.1因卖家没有维护好系统或店铺账号,导致承诺未履行的;

    4.3.2 买家投诉卖家未依照订单信息或承诺方式提供发票;

    4.3.3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明细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等情形,且卖家未给买家补发货的;若卖家将缺少的配件/赠品/商品等补发给买家,则依照延迟发货执行;

    4.3.4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质量问题退货,卖家拒绝承担退货运费的;

    4.3.5商品上架且有足够库存,卖家未经买家同意取消订单的。(取消订单情形的具体解读);

    4.3.6对于商品属性、规格、价格等信息标错,导致未能履行承诺发货的(除扣分外,商家需遵循《标错类事件处理规则 》,新开店铺90日(含)内的卖家,首次出现标错类事件免于处理。已扣分的卖家,仍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处理买家投诉问题。

    5.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说明,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5.1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每次扣12分;

    5.2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的。每次扣6分。

    6.侵犯他人权利:是指除假冒以外的商标侵权,除盗版以外的著作权侵权,以及专利权侵权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按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处理,情节轻微的每次扣8分;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重大影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每次扣100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6.1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图片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6.2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利;

    6.3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同一权利人在3日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出现违反本条所规定的侵权行为的,点到网有权下架、删除卖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同时,点到网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屏蔽、店铺关闭、限制发布商品等市场监管措施。

    7.客服qq或400电话使用违规:是指商家违反客服qq使用规则或400热线增值服务使用管理规则的行为。

    7.1店铺月平均响应用户的时间大于45秒的,每次扣2分;

    7.2商家客服qq满意度月指标低于80%的,每次扣4分;

    7.3商家或其客服团队(或人员)在工作时间,400热线月接通率<80%(月接通率=月接通数/月呼入数)且月呼入数≥10通,每次扣4分。

    8.不配合平台管理:是指商家在日常运营中不配合平台管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骚扰、谩骂、恐吓平台工作人员,散播恶意攻击平台的消息等情形,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扣12分,恶意攻击平台商家点到网将采取警告公示,限制发布商品、店铺监管等违规处理措施。

    9.售后违规:是指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点到网开放平台商家售后服务管理规则》等平台相关规则,商家未能按照商品的售后承诺及点到网售后服务政策为用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响应超时、售后服务满意度指标不达标等:

    9.1售后服务超时:商家未能按照《点到网开放平台商家售后服务管理规则》的规定在有效时间内响应及处理用户提交的售后服务申请的,每次扣1分(30日内累计不超过5分);

    9.2售后服务满意度不达标:依照《点到网开放平台商家售后服务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商家未达到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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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虚假宣传:是指商家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明示或暗示与商品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使买家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产生误解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扣严重违规100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0.1使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最高级”、“国家级”、“最佳”、“顶级”等;

    10.2广告法禁止的其它情形;

    出现违反本条所规定行为的,京东有权下架、删除卖家所发布的虚假宣传信息,同时,点到网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屏蔽、店铺关闭、限制发布商品等市场监管措施。

    11.商品质量不合格:是指开放平台卖家商品品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开放平台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形,抽检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监督部门抽检、京东抽检、客户投诉、平台管控等;

    11.1材质成分不合格:是指商品实际材质成分与卖家对商品的材质成分描述不符合国家标准及产品标准的相关规定;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每次扣12分;

    11.2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是指不合格项目不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如水洗尺寸变化率、耐折性能、交货水分、除致病菌外的微生物指标等,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每次扣严重违规100分;

    11.3标识标志不合格:是指商品吊牌、水洗标、标签的标注形式及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定;

    11.3.1缺少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其中1项,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严重违规100分;

    11.3.2缺少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其中2项及2项以上,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严重违规100分;

    11.3.3除11.3.1、11.3.2款以外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情形,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每次扣严重违规100分;

    11.4外观/感官质量不合格:是指商品外观、感观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每次扣4分,情节每次扣严重违规100分;


    第三节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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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违规考试”是指到相应扣分节点触发,需商家参加在线考试,考试与其它节点限制条件并存,需商家参加考试直至考试通过合格。

    除此外,针对虚假交易违规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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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卖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承担相应违约金。本年度违规扣分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时清零。

    2.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但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

    3.点到网开放平台对卖家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3.1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25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铺7日、限制参加营销活动7日、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示7日,向点到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的处理;

    3.2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50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14日、限制参加营销活动14日、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示14日,向点到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的处理;

    3.3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75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21日、限制参加营销活动21日、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示21日,下架所有商品并屏蔽店铺21日,向点到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的处理;

    3.4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100分的,点到网有权对卖家做清退处理;卖家已缴纳的相关店铺的平台使用费用未到期部分不予退还,且卖家应向点到网支付的违约金还包括人民币4万元或其全部保证金金额(两者以较高的为准)(出售假冒商品以特别约定为准)。如卖家出售假冒商品,须向点到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或其店铺全部累计销售额的10倍。如前述违约金不足弥补点到网损失的,卖家仍应予以赔偿。

    4.点到网开放平台对卖家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卖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25分即被给予限制参加点到网营销活动7日、店铺降权3天。

    5.卖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计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被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按照最高权重的节点进行处理。


    第三章附则

    附则:

    1,点到网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2,点到网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点到网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点到网有权酌情处理。但点到网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点到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点到网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该规则于2017年8月21日修改,将于2017年8月21日起生效

    点到网平台规则欢迎每位商家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jingliangdianshang@163.com,谢谢!